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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岚山区人民法院领导莅临指导山东万方板业等十一家企业破产重整工作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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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日上午,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滕聿江、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王志远、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国锋一行至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管理人办公室及债务人生产车间视察指导工作。管理人负责人姚莹律师就项目基本情况、管理人工作重点难点、项目进展及相应预案等工作内容向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

海鲲律师事务所作为岚山区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在岚山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债权申报审查、实质合并重整、债务人自行管理、投资人招募等事项进行了有效处理。同时,借助“钉钉”办公平台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在“全民防疫”大环境中,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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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院领导在管理人和债务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至债务人生产车间实地了解生产情况,听取债务人自主经营期间生产、运营情况的介绍。法院领导对管理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管理人在忠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电子化管理破产重整事务的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提出表扬,同时对管理人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管理人进一步做好程序衔接,加速确定重整投资事宜,公平清偿债权,推进破产重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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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管理人将严格落实法院领导的指示,夯实“稳”的底盘,积蓄“进”的后劲,在破产重整工作中,坚持“紧之又紧、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作风,为打造日照市岚山区绿色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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