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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比赛三等奖文稿《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2019-11-06

看到演讲题目,起初很恐惧,觉得自己只是律界新人,在这个行业还没有太多的感悟,要去畅谈律师发展40年以来的蜕变,实在太难了。而这40年以来的大事记作为演讲的内容又容易有数据报告的感觉,很难和观众产生共鸣。而恰好想起,前一阵看到的诺贝尔奖女律师郭建梅的故事,对我的触动非常大,在公益领域能够始终如一的坚守,真正想为弱势群体做点什么的人太少了,而40年的发展,我们的公益律师也越来越受关注,正是因为她们,我们的法律更有温度和情怀,所以最后选择以这个故事为切入点,表达我对律师发展40年的理解。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1979年,对律师界而言是一个元年,一个被遗忘几十年的职业,将要从这里重新开始,逐渐拾回昔日被砸烂的衣钵。律师是一个职业,但它仅仅是一个职业吗,当然不是,它可以给人很多选择。在这里,你可以选择铁肩担道义;也可以选择得失寸心知;你可以选择名岂文章著;也可以选择扮猪吃老虎;你可以选择仗义执言;也可以选择隔岸观火。在这里,理想主义永不过时;实用主义同样可取。转眼四十年过去了。四十年意味着什么?


40年是物是人非,物非人是;40年是重现重逢,劫余劫后,是留恋又是等闲。又或者,40年什么也不是。不过是子夜乌啼,长夜里的一声叹息。今天我们客观的回顾这40年,这40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个铁肩担道义的故事,分享完这个故事,想必大家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答案。


前一阵在法律人的朋友圈,被一篇文章疯转了,题目叫做《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律师,如此谦卑! ! !》,前几天,中国女律师郭建梅获得诺贝尔替代奖,对于这个奖项大家也许会很陌生,它和我们法律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个奖还叫做“诺贝尔环境奖”或者“正确生活方式”奖,创立于1980年,专门奖励在环境和生态保护以及人类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过杰出贡献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科学家。每年会有4位获奖者,今年中国女律师郭建梅就荣获其中之一。而郭建梅,绝对配得起这个至高无上的殊荣。2014年,中国有一份官方数据,第一次揭示了一个长期被掩盖的问题——每4个中国家庭中,就有1个存在男人打妻子的家暴现象。两年后,在北京通过了一项打击家庭暴力的法律。而这,就是郭建梅和维护妇女权利的活动人士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郭建梅坚持24年在做的一件事——维护女性权利和性别平等。如果不是她,我甚至不敢相信直到今天还有人在恪守那句古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她一路孤军奋战,像一个战士,对自己的灵魂招兵买马,她是中国第一个公益律师。


大家也许会好奇,一个北大的高才生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职业和领域?1960年3月,郭建梅出生在河南滑县的一个村子里,祖祖辈辈都是农民,她从小就看了太多普通家庭中男尊女卑的事儿。她的姥姥,因为只生下了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就被她姥爷休掉了。她的奶奶,一辈子恐惧爷爷,担着馍去卖馍的路上,又渴又饿也不敢吃怕爷爷打她,硬生生地饿死在了卖馍的路上。她的家庭情况在当时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是这些经历,极大的冲击了当时还只是个孩子的郭建梅,她不懂,为什么女人生活得就不如男人?可能是带着这股拗劲儿,她硬是从人口大省河南的小村子里考进了北京大学法学系。毕业后,她的工作就没离开过妇女法律。1992年,她参与起草了《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还做了很多妇女权益相关的努力和研究。她太想为中国女性做点什么了。所以,当1995年9月,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上,听到一句“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妇女权即人权)”的时候,她就愣住了。那是她第一次听说“公益律师”,“NGO(非政府组织)”这样的词,也是那一刻她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那时的女性,太需要这样的人了。一眼望去,太多太多的弱势群体迫切的需要法律援助,要做这件事已经时不我待了。


《盲山》这部电影,大家一定还印象深刻。和大家分享一个镜头:春梅被卖到了山沟里,用好不容易换来的50块钱,逃跑到了镇子上,搭上了公交车。眼看着要成功离开这个魔窟,但是买了她的“丈夫”追到了公交车上,一车的司机、乘客,眼睁睁得看着她被一群男人拉回了拖拉机,而无动于衷。这就是真实事件改编,在当时也引起了非常强烈的社会共鸣。但是由于条件的不成熟,人才的匮乏,尽管国内律师制度是建立了,实际上没人愿意试水,真正做这行的人又少之又少。所以当郭建梅站出来说,“我要做!”时所有人都认为她疯了。她亦义无反顾,辞去了安稳的工作,成为了第一位全职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律师。“说我傻,我认了”。到现在,她还记得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委托人是从徐州来的,看到她的第一眼,郭建梅就愣住了:这个妇女一只眼睛流着脓,身上破破烂烂,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味道,看到郭建梅就大哭不止。原来她的儿子意外死亡,尸检时发现三根手指没了,这死亡绝对有问题,但是没人愿意处理这个案子。祸不单行,她又在上访的路上被车撞,走投无路找到了郭建梅。郭建梅接了这个案子。带她去见法官的时候,法官非常不屑“你是找不到案源了吗?怎么给这种人代理?”但郭建梅说:这才是我做律师的意义。她说,因为看到她们实在太苦了。这种弱者的权益才真的应该被保护,否则法律难容。


她更配得上今天的荣,她经历了太多不公平。从小因出身被嘲讽,当公益律师被翻白眼,不理解。但她就这么一根筋的坚持。终究也换回了公平。2005年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2007年获得了“全球女性领导者”奖章;2010年获法国西蒙·德·波伏娃女权奖,同年被中国正义网评为“中国十大正义人物”;2011年获“国际妇女勇气奖”;除了这有名有号的荣誉,更支持她坚持这项事业的原因还来自每一场官司之后,她都会收到当事人的感激涕零。可能有时候的回报只有一捧路边的野花,或者几颗用布包着刚煮好的鸡蛋,再或者,仅仅是那一张布满愁容,双眼呆滞麻木的脸上,终于绽放出的笑容。好了,我的故事分享完了,想必大家心中都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答案。


这四十年,我想对于律师界而言,不仅意味着我们律师队伍的壮大,律师行业的收入越来越高,社会地位越来越大,同时也意味着我们有更多的律师愿意投身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维护利益,不图名,不图利,只为坚守内心的理想,担起肩上的正义。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野火烧后,新木丛生。2019年,注定会成为中国法律行业的新起点。而我们是这新木丛林中的一棵,力量虽小,但缺少我们丛林就不是丛林,未来律师的发展真的掌握在我们的手上!带着沉甸甸的重任,大家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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