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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一体化管理模式
海鲲采用公司制一体化管理模式,打破了传统提成制律所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壁垒,避免了所内恶性竞争。海鲲以客户利益为核心,视每起委托案件为律所集体案件,在主办律师责任制下,整合全所资源,精诚协作,群策群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在公司制一体化管理模式下,海鲲真正实现了专业化分工、团队合作的业务操作模式。各团队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深耕细作,培养出了极具专业特长的骨干律师。在面对客户综合性或跨专业法律服务需求时,亦能立即组合跨部门的项目团队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